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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登记管辖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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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登记管辖
  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司登记机关实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三级管辖制度。
  (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管辖的公司登记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2.外商投资的公司;
  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管辖的公司登记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公司登记机关负责管辖的公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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