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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财务管理》:企业财务管理(08.19)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8-19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微笔记

  企业与企业财务管理

  1.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全部债务由投资者个人承担的经营实体。

  优点:创立容易、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缺点:(1)需要业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当企业的损失超过业主最初对企业的投资时,需要用业主个人的其他财产偿债;(2)难以从外部获得大量资金用于经营;(3)所有权的转移比较困难;(4)企业的生命有限,将随着业主的死亡而自动消亡。

  2.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合伙经营的企业,通常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特点:

  ①除业主不止一人外,合伙企业的优点和缺点与个人独资企业类似。

  ②合伙企业法规定每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一个合伙人没有能力偿还其应分担的债务,其他合伙人须承担连带责任,即有责任替其偿还债务。

  ③合伙人转让其所有权时需要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有时甚至还需要修改合伙协议。

  备注:由于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存在着共同缺陷,所以一些企业尽管在刚成立时都以独资或合伙的形式出现,但是在发展到某一阶段后都将转换成公司的形式

  3.公司制企业:是指由投资人(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出资组建,有独立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优点:(1)容易转让所有权。(2)有限债务责任。(3)公司制企业可以无限存续,一个公司在最初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退出后仍然可以继续存在。(4)公司制企业融资渠道较多,更容易筹集所需资金。

  缺点:(1)组建公司的成本高。(2)存在代理问题。(3)双重课税。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分享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把握住最后的时间努力吧!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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