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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经济法》:视同销售行为(08.14)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8-14

  视同销售行为的销售额

  纳税人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在计算时,视同销售行为的销售额要按照如下规定的顺序来确定,不能随意跨越次序: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价公式一: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不涉及消费税】

  成本利润率在考试不给定的情况下一般使用10%

  组价公式二: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分享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把握住最后的时间努力吧!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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