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经济法》:董事会(08.12)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8-12

  董事会的职权——管家做执行

  执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决定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NOT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3)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4)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制订权

  (1)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2)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4)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分享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把握住最后的时间努力吧!祝您梦想成真!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相关推荐:
  免费讲座:老师点拨2015中级职称考试重难点 高效备考备考快
  2015中级会计职称三科各章难度分析及所占分值比重
  2015中级会计师各科考试重点内容汇总
  中级会计职称单科状元炼成记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