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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笔记: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组成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04-16

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日-30日,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26日。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帮助广大考生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组成和会议制度

1.监事会的组成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的,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1-2名监事。

(2)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3)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监事。

(5)监事任期为3年,连选可以连任。

2.监事会的会议制度

(1)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

(2)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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