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日-30日,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26日。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帮助广大考生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需要注意的特殊数字
1.1%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2.3%
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3.5%
(1)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可以回购。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2)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4.10%
(1)临时股东会、临时股东大会: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召集:董事会不能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公司解散: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4)法定公积金:10%/50%/25%
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法定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5.20%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6.30%
(1)货币:“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2)30%+1年: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1/3
(1)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2)临时股东会: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时
8.35%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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