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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微笔记: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04-09

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日-30日,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26日。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利息收入

(1)利息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2)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租金收入

(1)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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