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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微笔记:税前扣除项目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04-09

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日-30日,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26日。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

1.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项经费中只有“职工教育经费”可以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对于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据实全额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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