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虽然相对简单,但是也需要考生在透彻理解的基础上记忆的,没有理解的死记硬背往往记忆效果不佳!李忠魁老师帮大家理考点!
能够作为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事实必须具备以下要件:一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已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二是不确定的事实,即作为条件的事实是否会发生,当事人不能肯定;三是当事人任意选择的事实,而非法定的事实;四是合法的事实,不得以违法或违背道德的事实作为所附条件;五是所限制的是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而不涉及法律行为的内容,即不与行为的内容相矛盾。
霸气魁帅,授课风趣
师资介绍
20多年财会授课经验,多所名牌大学财经客座教授,多家上市公司财务内训课程特邀老师。现为正保会计网校首席直播签约师资,讲授初级会计实务、三门中级课程,全面掌握教学进度,以通俗易懂的案例启发学员思考,激发学员学习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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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班次:C位夺魁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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