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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必看知识点: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及例外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2-02-23

想做一件事,就请马上开始!网校为大家整理了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马上开始学习吧!

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必看知识点: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及例外

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必看知识点: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及例外

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及例外

1.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1)“未经许可”,实施专利的行为;

(2)“假冒”专利的行为。

2.侵犯专利权的例外

侵犯专利权的例外:权利穷竭、在先使用、临时过境、非营利实施、强制审查

(1)权利穷竭。

专利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2)在先使用。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临时过境。

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国际条约,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

(4)非营利实施。

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5)药品及医疗器械强制审查。

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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