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的学习离不开日积月累,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今天的学习就从多掌握一个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开始吧!
知识点:退伙
【提示】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退伙类型 | 具体情形 | 退伙效力 | |
自愿退伙 | 协议退伙 |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 违反规定退伙,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
通知退伙 | ①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②合伙人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③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
法定退伙 | 当然退伙 | ①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普通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③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被宣告破产; ④法律规定或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⑤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
(1)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2)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退伙;
(3)【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退伙类型 | 具体情形 | 退伙时间 | |
法定退伙 | 除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 (1)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书面)之日,除名生效; (2)被除名人有异议的,可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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