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决议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11-05

备考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你,今天学习了吗?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今天的学习就从多掌握一个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开始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决议

出席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对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没有设置出席条件
【代理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决议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
董事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备考中级会计考试比较枯燥,过程煎熬,尤其是第一次接触中级会计考试,很容易被打击而放弃考试,可以寻求网校的帮助呀!这里有专业的老师授课解题,有和你一样目标的考友互相帮助,不再是孤单一人备考!加入正保会计网校>

相关推荐: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情分析及2021考情预测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汇总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满分学员:这么有责任心的老师 只在初中见过!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