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10-30

备考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你,今天学习了吗?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今天的学习就从多掌握一个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开始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知识点: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公司章程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资委)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股东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一般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一般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重要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会中应当包含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副董事长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一般成员其他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任期不得超过3年
经理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限制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监事会人数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链接】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职工代表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一般成员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备考中级会计考试比较枯燥,过程煎熬,尤其是第一次接触中级会计考试,很容易被打击而放弃考试,可以寻求网校的帮助呀!这里有专业的老师授课解题,有和你一样目标的考友互相帮助,不再是孤单一人备考!加入正保会计网校>

相关推荐: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情分析及2021考情预测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汇总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满分学员:这么有责任心的老师 只在初中见过!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4中级-畅学旗舰班

14位师资全享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