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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10-09

想做一件事,就请马上开始!网校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学习从今天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开始!

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

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情形诉讼时效起算时点 
侵权行为所生之债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伤势明显从受伤害之日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确诊的从伤势确诊之日 
约定履行期限之债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约定分期履行之债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未约定履行期限之债一般自权利人提出履行要求之日 
债权人给予对方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 
以不作为为义务内容之债自债权人得知或应当知道债务人作为之时
附条件之债自该条件成就之日
附期限之债自该期限到达之日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前提: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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