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7-27

备考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你,请向着目标继续努力吧!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赶快打卡学习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

知识点: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1.专利权的期限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链接】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①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②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2.专利权的无效

(1)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2)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别忘了,在你备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这条路上,网校始终做你的引路人、你的影子,陪跑你的2020中级会计职称备考之旅!中级会计职称考前点题密训班上新,五大课程抢分火力全开!快来学习>

相关推荐:

中级会计职称强化阶段备考误区 赶快跳出“坑儿”

中级会计职称强化阶段做题正确率低怎么办?

重磅消息!2020中级报考人数较去年增长14%!恐卡通过率?

2020中级会计职称还没考试呢 现在备考2021考试早吗?

揭秘!中级会计职称报考人数年年攀升背后的秘密

备考中级会计职称 现阶段刷题攻略!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