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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合同成立的地点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6-03

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在你每天的勤奋练习下,相信九月的你一定可以交上满意的答卷。快来学习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

知识点:合同成立的地点

一般来说,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但特殊情况下,合同可以有不同的成立地点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确认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2)当事人对合同的成立地点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成立地点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应当认定约定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总结】成立地点:约定地→实际签章地(双方签章地,签章地不同,以后签章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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