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有限合伙人退伙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5-15

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在你每天的勤奋练习下,相信九月的你一定可以交上满意的答卷。快来学习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

知识点:有限合伙人退伙

1.退伙原因

【解释】在阐述普通合伙企业时将有限合伙人退伙原因差异点已做描述,本处不再赘述。

【链接】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原因排除“个人丧失偿债能力”在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退伙。

2.有限合伙人资格的继承

【链接】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3.退伙后的责任承担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链接】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之旅已经启程出发,你准备好了吗?赶快卸下负累,为自己争取一次变优秀的机会,和正保会计网校开启你的2020年蜕变旅程!加入正保会计网校>

相关推荐:

2019中级会计职称通过率仅13%?2020怎样学习才能上岸?

中级会计经济法条背不过?必背法条 拿走去背!

盘点学霸中级会计职称基础学习阶段四大学习工具!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4中级-畅学旗舰班

14位师资全享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