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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财务管理答疑精华:无限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5-13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起航,为帮助大家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课程答疑板中精选了中级会计职称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并给出详细答疑。以下是关于《财务管理》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级会计职称答疑精华

提问:

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有何区别?

回复:

无限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从本质上并无区别,都是承担无限责任;但从债务人的人数以及相互关系上是有区别的。

无限责任说的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承担的是无限责任,是区别于有限责任而言的。

无限连带责任不仅仅强调债务人对债权人是无限责任的关系,同时强调债务人之间的责任是连带的。

例如:在个人独资企业这,是“无限责任”。因为“连带责任”主要是指“债务人之间的连带”。在合伙企业中,是“无限连带责任”,因为在作为债务人时,合伙人是多个的,他们之间是“连带关系”,所以叫做“无限连带责任”。而在个人独资企业中,出资人就只有一个人,再没有其他人和他构成“连带关系”,所以此时就是“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承担的一般都是“无限连带责任”,您可综合记忆。

注: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网校老师会针对已购课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网校答疑板使用攻略) 

更多答疑精华: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答疑精华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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