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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4-28

每天的点滴积累终将汇聚成无限的力量,让你成功通过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校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通过每天不间断的学习,学习效果更好!以下是今天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来学!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

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一)应税所得范围

税法明确规定企业应税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二)所得来源地标准的确定

所得来源
1.销售货物交易活动发生地
2.提供劳务劳务发生地
3.转让财产不动产转让所得“不动产”所在地
动产转让所得“转让”动产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5.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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