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202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赠与合同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4-21

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在你每天的勤奋练习下,相信九月的你一定可以交上满意的答卷。快来学习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

知识点:赠与合同

1.特征:单务、无偿、诺成合同。

2.赠与人的责任:

(1)过错责任: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瑕疵担保责任: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3.解除权: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4.撤销:

(1)任意撤销: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2)法定撤销: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法定情形:

①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②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③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5.撤销权的时效

(1)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2)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之旅已经启程出发,你准备好了吗?赶快卸下负累,为自己争取一次变优秀的机会,和正保会计网校开启你的2020年蜕变旅程!加入正保会计网校>

相关推荐:

各地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报名条件

2019中级会计职称通过率仅13%?2020怎样学习才能上岸?

中级会计经济法条背不过?必背法条 拿走去背!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4中级-畅学旗舰班

14位师资全享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