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202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情形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4-07

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在你每天的勤奋练习下,相信九月的你一定可以交上满意的答卷。快来学习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

知识点: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情形(法定障碍)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2019年新增);

(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2019年新增);

(4)最近36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5)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之旅已经启程出发,你准备好了吗?赶快卸下负累,为自己争取一次变优秀的机会,和正保会计网校开启你的2020年蜕变旅程!加入正保会计网校>

相关推荐:

各地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报名条件

2019中级会计职称通过率仅13%?2020怎样学习才能上岸?

中级会计经济法条背不过?必背法条 拿走去背!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