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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3-18

想做一件事,就请马上开始!网校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学习从今天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开始!

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

知识点: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新颖性
创造性×
实用性×

【解释】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1.新颖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不属于现有技术;

(2)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泄露其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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