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做一件事,就请马上开始!网校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预习知识点,学习从今天的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预习知识点开始!
知识点:企业利润分配的纳税管理
(一)所得税的纳税管理(亏损弥补的纳税筹划)
相关规定 |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应纳税所得额为负值),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
筹划思路 | 发生亏损后,应增加收入或减少可抵扣项目,使应纳税所得额尽可能多,以尽快弥补亏损,获得抵税收益 |
(二)股利分配的纳税管理
1.基于自然人股东的纳税筹划
(1)相关规定
①股息红利收益——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若:
②资本利得收益(股票转让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投资个人在股票交易时需承担成交金额1‰的印花税。
持股期限>1年 |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持股期限≤1个月 | 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
1个月<持股期限≤1年 | 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
(2)筹划思路——发放股利
对于自然人股东而言,如果持股期超过1年,股票转让投资收益税负(印花税)重于红利收益的税负(0税负),上市公司发放股利有利于长期持股的个人股东获得纳税方面的好处;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发放股利可以鼓励个人投资者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有利于稳定股价。
2.基于法人股东的纳税筹划
(1)相关规定
①投资企业(无论是否为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等权益性收益所得只要符合相关规定都可享受免税收入待遇;
②投资企业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取得的投资收益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筹划思路——发放股利
公司进行股利分配可以帮助法人股东减少纳税负担。
【提示】股利分配的纳税筹划目标不仅仅是股东税负最小,而应坚持系统性原则,综合考虑股利分配的各方面制约因素,选择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筹划方案,以增加股东财富。
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教材和大纲暂未公布,以上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预习知识点来源于2019年内容,大家可先学习,提前学掌握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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