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票据权利的消灭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2-19

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世上无天才,高手都是来自刻苦的练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在你每天对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的学习下,一定可以交上满意的答卷。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知识点:票据权利的消灭

票据对象起点时间
需承兑:商业汇票出票人、承兑人(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到期日2年
见票即付:商业(银行)汇票、本票出票人出票日2年
支票出票人出票日6个月
追索权前手(不包括出票人、承兑人)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日6个月
再追索权前手(不包括出票人、承兑人)清偿日或被提起诉讼日3个月

【提示】

持票人对前手的(首次)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教材和大纲暂未公布,以上经济法知识点来源于2019年内容,大家可先学习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提前学习和掌握知识点。

相关推荐: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试题及答案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三门考试科目应该先学哪一个?

不同人群的考生应该如何备考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4中级-畅学旗舰班

14位师资全享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