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企业增资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8-29

只要有坚强的意志力,就自然而然地会有能耐、机灵和知识。正保会计网校精选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让您在日积月累中圆梦中级会计师。

2019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企业增资

(1)审批

国家出资企业“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出资企业的增资行为。
【提示】因增资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国家出资企业的子企业国家出资企业决定其子企业的增资行为。
【提示】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子企业的增资行为,须由国家出资企业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
履行批准程序主体多家国有股东共同持股的企业,持股比例最大的国有股东负责履行相关批准程序;
持股比例相同的,由相关股东协商后确定其中一家股东负责履行相关批准程序。

(2)非公开增资情形

经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①因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需要,由特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参与增资;
②因国家出资企业与特定投资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或利益共同体需要,由该投资方参与国家出资企业或其子企业增资。
经国家出资企业审议决策①国家出资企业直接或指定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子企业参与增资;
②企业债权转为股权;
③企业原股东增资。

想要放弃的时候记得跟自己说“只要再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胜利就是属于你的”!既然选择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就要朝着它勇敢向前,通过《经济法》知识点的学习,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备考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