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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税前不得扣除项目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8-27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经过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总结的学习,不知不觉你就提高很多。大家可以通过每天学习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提高自己的知识储备,为考试加分!

2019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企业所得税税前不得扣除项目

1.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 企业所得税税款。

3. 税收滞纳金。

4. 罚金、罚款(行政性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提示】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解释】行政性罚款不可税前扣除,经营性罚款可以扣除。

5. 国家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非公益性的捐赠也不得扣除)。

6. 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1)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

(2)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

(3)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提示】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免税收入是国家对于特定项目的税收优惠,相应的成本费用应当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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