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6-04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米。对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而言,坚持往往最为重要!加油,伙伴们!正保会计网校为您提供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知识点在线学习,让你轻松备考!

2019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

1. 发行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记忆提示】想发行债券必须要有还本付息能力,债资比合理,利率合理,用途明确。

【注意】仅满足上述条件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而不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2.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9年调整)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4)最近36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5)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你必须非常努力,才能看起来毫不费力。让正保会计网校陪伴你,高效备考,坚持学习。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准备了中级会计考试知识点总结,大家要坚持学习哦!

相关推荐:

2019中级职称高效取证班《经济法》李玉华老师课程免费听

2019中级职称高效取证班《经济法》侯永斌老师课程免费听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