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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证券发行的分类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6-03

最可怕的敌人,就是没有坚持的信念。如果你觉得没有成功,那说明你的坚持还不够。正保会计网校为您提供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知识点的学习,通过学习知识点,能够巩固所学知识,考试时会更得心应手。

2019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证券发行的分类

分类标准类型
按发行对象公开发行⑴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⑵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
非公开发行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按发行目的设立发行(首发) 
增资发行(增发)可采用“配股”方式
按发行方式直接发行发行人不通过证券承销机构,自行承担发行风险
间接发行委托证券承销机构发行证券
按发行价格与证券票面金额的关系溢价发行发行价格>证券票面金额
平价发行发行价格=证券票面金额
折价发行发行价格<证券票面金额(我国不允许折价发行股票

当有一天你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时候,你会谢谢现在如此努力的你。所以,只有不断努力,才能遇见更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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