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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5-31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米。对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而言,坚持往往最为重要!加油,伙伴们!正保会计网校为您提供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知识点在线学习,让你轻松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1)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提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2)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提示:“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想要放弃的时候记得跟自己说“只要再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胜利就是属于你的”!既然选择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就要朝着它勇敢向前,通过《经济法》知识点的学习,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备考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快来跟着正保会计网校一起学习吧!加入正保会计网校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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