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2019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5-24

想要得到不曾得到的东西,就要付出未曾付出的努力!世上没有不劳而获,唯有努力加坚持。既然选择了中级会计职称,就要朝着它勇敢向前,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备考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正保会计网校提供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学习,为你考试保驾护航!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概念解析】

管理方式: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他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1. 投资人的内部限制(对外无效,对内有效)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超出投资人的限制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交往应当有效。

(2)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 对受托人的法定限制

(1)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2)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4)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想要放弃的时候记得跟自己说“只要再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胜利就是属于你的”!既然选择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就要朝着它勇敢向前,通过《经济法》知识点的学习,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备考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快来跟着正保会计网校一起学习吧!加入正保会计网校大家庭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