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公司登记事项
项目 | 具体内容 |
公司名称 | 1.公司应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2.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 “有限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3.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受法律保护。 |
公司住所 (注册地址) |
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 |
法定代表人 | 1.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2.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公司类型 | 1.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
公司的经营范围 |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应依法登记。 2.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股东出资 | 1.股东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3.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应当以人民币表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的备考工作正在进行,为了使大家的复习更有针对性,正保会计网校学员在论坛中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为方便广大考生高效备考,网校持续更新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同时为考生开设了特色班、精品班、实验班、定制班、移动班不同辅导班次,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另外,为配合网校辅导课程特推出2016中级会计职称梦想成真辅导书,现在订购,限时尊享7折优惠并且购书送价值1500元大礼包(详情>>)!
推荐阅读: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