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财务管理》第二章“递延期”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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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问题描述: 递延期的确定。 答疑老师回复: 如果从第m期开始,每期期末有等额现金收付,递延期就是m-1;如果从第m年开始,每期期初有等额现金收付,相当于从第m-1期开始,每期期末有等额现金收付,递延期是m-2。 递延期间的确定方法: (1)首先搞清楚该递延年金的第一次收付发生在第几期末(假设为第W期末); (2)然后根据(W-1)的数值即可确定递延期间s的数值; 在确定“该递延年金的第一次收付发生在第几期末”时,应该记住“上一期的期末就是下一期的期初” 下面举例说明: (1)假如某递延年金为从第4年开始,每年年末支付A元,则由于第一次收付发生在第四年末,即第四期末,所以,递延期间为:4-1=3; (2)假如某递延年金为从第4年开始,每年年初支付A元,则由于第一次收付发生在第四年初,即第三期末,所以,递延期间为:3-1=2; (3)假如某递延年金为从第4年开始,每半年年初支付A元,则由于第一次收付发生在第四年初,即第六个半年末,属于第六期末,所以,递延期间为:6-1=5; (4)假如某递延年金为从第4年开始,每半年年末支付A元,则由于第一次收付发生在第四年半,即第七个半年末,属于第七期末,所以,递延期间为:7-1=6。 祝您学习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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