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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答疑精华:组成计税价格推导公式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6-03-08

题目内容】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乙公司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按照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将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假设售价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则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 )万元。

A、720

B、737

C、800

D、817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收回材料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的(假设售价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存货成本。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620+100+(620+100)/(1-10%)×10%=800(万元)。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答疑精华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中级会计实务》第二章“组成计税价格推导公式”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级会计职称:组成计税价格推导公式

详细问题描述:

消费税=(材料实际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理解不了这个。

答疑老师回复:

这个公式应该是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实际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费税率);

推导过程应该是: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率=材料成本+加工费

组成计税价格×(1-消费税率)=材料成本+加工费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祝您学习愉快!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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