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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预习:应收账款保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6-01-15

2016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预习:应收账款保理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目前阶段为预习阶段,在2016年新教材还未发布前,大家可以跟着正保会计网校的预习班及零基础班课程提前学习。以下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第七章营运资金管理中,关于“应收账款保理”知识点的讲解!

2016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财务管理》预习
第七章 营运资金管理
第三节 应收账款管理

知识点预习——应收账款保理

1)含义

企业将赊销形成的未到期应收账款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转让给保理商,以获得流动资金支持,加快资金的周转。

2)类别

分类标准 类别 特征
保理商是否具有追索权 有追索权保理(非买断型) 如购货商破产或无力支付,只要有关款项到期未能收回,保理商都有权向供应商进行追索,因而保理商具有全部“追索权”。
无追索权保理(买断型) 保理商将销售合同完全买断,并承担全部的收款风险。
是否将保理情况通知客户(购货商) 明保理 保理商和供应商需要将销售合同被转让的情况通知购货商,并签订保理商、供应商、购货商之间的三方合同。
暗保理 供应商不将债权转让情况通知客户,货款到期时仍由销售商(供应商)出面催款,再向银行偿还借款。
是否具备融资功能(预付款) 折扣保理(融资保理) 在销售合同到期前,保理商将剩余未收款部分先预付给销售商,一般不超过全部合同的70%~90%。
到期保理 保理商并不提供预付账款融资,而是在赊销到期时才支付,届时不管货款是否收到,保理商都必须向销售商支付货款。

3)理财作用

①融资功能:利用未到期应收账款作为抵押从而获得银行短期借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②减轻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负担。

③减少坏账损失、降低经营风险。

④改善企业的财务结构(增强资产的流动性,提高债务清偿能力)。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全文转载或部分转载本文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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