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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预习:留存收益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12-31

2016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预习:留存收益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目前阶段为预习阶段,在2016年新教材还未发布前,大家可以跟着正保会计网校的预习班及零基础班课程提前学习。以下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第四章筹资管理(上)中,关于“留存收益”知识点的讲解!

2016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财务管理》预习
第四章 筹资管理(上)
第三节 股权筹资

知识点预习:留存收益——内部权益筹资

1.留存收益的性质

税后净利润中未作为股利发放的部分,属于企业的所有者,相当于股东用所获利润对公司进行的再投资。

2.保留盈余的原因

1)利润与现金流量的差异;

2)法律规定;

3)扩大再生产和筹资的需求。

3.留存收益的筹资途径

1)提取盈余公积金;

2)未分配利润。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相关链接:2016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第四章知识点预习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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