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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12-16

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目前阶段为预习阶段,在2016年新教材还未发布前,大家可以跟着正保会计网校的预习班及零基础班课程提前学习。以下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中,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知识点的讲解!

2016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

知识点预习——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与一般意义上的有限责任公司相比较,国有独资公司具有以下特征:

1.公司股东的单一性

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只有1个。

2.单一股东的特定性

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只能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相关链接: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第二章知识点预习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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