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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经济法的概念及体系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11-30

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经济法的概念及体系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目前阶段为预习阶段,在2016年新教材还未发布前,大家可以跟着正保会计网校的预习班课程及上一年基础班课程提前学习。以下整理了第一章总论中关于“经济法的概念及体系”知识点的讲解!

2016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

一、知识点预习——经济法的概念及体系

(一)经济法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体系

1.经济组织法。指经济组织的法律制度,主要是企业法律制度。如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

2.经济管理法。指国家在组织管理和协调经济活动中形成的法律制度。主要是计划和产业政策、财税法、金融法、外汇、价格、市场和特定行业管理法等。

3.经济活动法。指调整经济主体在经济流通和交换过程中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法律制度。主要是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二、知识点练习

  多选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宏观调控法的部门法的是(  )。

A. 财税法

B. 反垄断法

C. 金融法

D. 计划法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经济法的体系。宏观调控法包括三个部门法:即财税法、金融法和计划法。

相关链接: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第一章知识点预习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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