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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性质转变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11-19

  以下为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性质转变的特殊规定

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除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身份的转变,有限变无限,责任承担前后都无限;无限变有限,前无限,后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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