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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公司(10.08)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10-08

  一、公司的概念

  1.概念: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

  2.特征:

  (1)依法设立。

  (2)以营利为目的。

  (3)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设立。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体现在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有独立的组织机构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公司的种类

  1.以公司资本结构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方式为标准划分:

  (1)有限责任公司;(2)股份有限公司;(3)无限公司;(4)两合公司。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仅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划分:

  (1)资合公司,典型的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

  (2)人合公司,典型的形式为无限公司

  (3)资合兼人合的公司,典型的形式为两合公司。

  3.以公司的组织关系为标准划分:(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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