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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法人与法人的关系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3-26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做好下一年备考准备,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零基础班、预习班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人与法人的关系:

  ①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

  ②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

  ③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④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⑤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

  ⑥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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