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证券上市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3-26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做好下一年备考准备,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零基础班、预习班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证券上市: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NOT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

股票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债券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封闭式基金 (1)基金的募集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
(2)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
(3)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4)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点击查看原帖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4中级-畅学旗舰班

14位师资全享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