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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知识点:单位存款业务规则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3-25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做好下一年备考准备,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零基础班、预习班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单位存款业务规则

  1.单位存款的基本原则:

  (1)财政存款专营原则

  (2)强制存入原则:

  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不得坐支

  (3)限制支出原则

  ①存款单位支取定期存款只能以“转账方式”将存款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将定期存款用于结算或从定期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

  ②单位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

  (4)禁止公款私存、私款公存原则

  【补充】财政拨款、预算内资金及银行贷款不得作为单位定期存款存入金融机构。

  2.单位存款业务规则

  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分3个月、半年、1年三个档次。起存金额1万元,多存不限。其余基本同储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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