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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知识点:挂失规则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3-25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做好下一年备考准备,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零基础班、预习班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挂失规则:

适用 ①记名式:可以挂失;
②不记名式:不能挂失。
程序 ①期限:挂失7天后,办理补领新存单(折)或支取存款手续。——暂时性措施
②方式:用电话、电报、信函挂失,必须在挂失5天之内补办书面挂失手续,否则挂失不再有效。
责任 受理挂失后,必须立即停止支付该储蓄存款;在挂失前或挂失失效后已被他人支取,储蓄机构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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