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规定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3-19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做好下一年备考准备,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零基础班、预习班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规定

出资 1.取消了注册资本最低限;
2.新公司法中允许分期出资。
股东 1.性质:股东是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
2.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 不设股东会
强制审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人格否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点击查看原帖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