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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董事会组成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3-18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做好下一年备考准备,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零基础班、预习班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董事会组成

人数 3-13人。
职工代表 1.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2.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也“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长 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任期 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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