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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要求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3-18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做好下一年备考准备,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零基础班、预习班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要求

股东 人数 1-50人。
性质 自然人或法人。
出资 注册资本 指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期限 可分期。
方式 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
章程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注意】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名称 有名称,有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住所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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