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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变更登记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3-18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做好下一年备考准备,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零基础班、预习班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变更登记

45日 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不包括增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
30日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不包括董事、监事、经理的变更):自“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
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
股东或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
分公司:自“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分公司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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