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的权利
(1)各合伙人无论其出资多少,都有权平等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
(2)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3)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4)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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