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中级《经济法》知识点:合营出资额转让程序(06.23)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6-23

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程序

  (1)申请出资额转让;(2)董事会审查决定;(3)报审批机构批准;(4)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提示:

  出资额转让的相关内容提示: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合伙企业。

  ①普通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②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分享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为了让考生有充足的时间备考,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已抢先开通(免费试听>>)!祝您梦想成真!

点击查看原帖

相关推荐: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学习计划表
  免费老师讲座:2015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教材变动解析汇总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对比情况汇总(含word版免费下载)
  2015中级职称教材上市 再购五册直达免快递费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