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中级《经济法》知识点: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06.23)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6-23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1.管理方式: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他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2.投资人的内部限制(对外无效,对内有效)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超出投资人的限制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交往应当有效。

  (2)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对受托人的法定限制:

  (1)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2)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4)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分享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为了让考生有充足的时间备考,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已抢先开通(免费试听>>)!祝您梦想成真!

点击查看原帖

相关推荐: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学习计划表
  免费老师讲座:2015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教材变动解析汇总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对比情况汇总(含word版免费下载)
  2015中级职称教材上市 再购五册直达免快递费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